索 引 号 | 11150105011533048K/2024-00093 | 主题分类 | 质量监督 |
发布机构 | 市场监督管理局 | 文 号 | |
成文日期 | 2024-03-05 | 公文时效 |
索 引 号 | 11150105011533048K/2024-00093 |
主题分类 | 质量监督 |
发布机构 | 市场监督管理局 |
文 号 | |
成文日期 | 2024-03-05 |
公文时效 |
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,防范电动自行车生产、流通环节安全事故发生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近日,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。
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,着力整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生产、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突出问题,进一步打击违法违规改装等行为。一是强化流通领域监管。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、批发市场及销售门店等电动自行车及零配件销售主体的监管,重点打击生产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、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;二是加强拆改整治管理。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,严禁私自改装原厂配件、外设蓄电池托架、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、更换大功率蓄电池、将回收车辆配件和蓄电池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;三是强化行业安全管理。配合公安、消防等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会同公安部门对相关违法线索加大溯源打击力度,严惩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拆卸、改装的单位和个人,严厉打击向快递、外卖等行业群体违规租售超标、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或提供违规经营性“拼、加、改”装服务的行为。
截至目前,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零配件销售网点33家,检查中,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零配件均有合格证和“CCC”证书。
下一步,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职责分工,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,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,积极对各类经营主体普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及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提高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的经营理念,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生产、流通和使用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。
主办单位: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地址: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6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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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 | 11150105011533048K/2024-00093 |
主题分类 | 质量监督 |
发布机构 | 市场监督管理局 |
文 号 | |
成文日期 | 2024-03-05 |
公文时效 |
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,防范电动自行车生产、流通环节安全事故发生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近日,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。
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,着力整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生产、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突出问题,进一步打击违法违规改装等行为。一是强化流通领域监管。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、批发市场及销售门店等电动自行车及零配件销售主体的监管,重点打击生产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、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;二是加强拆改整治管理。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,严禁私自改装原厂配件、外设蓄电池托架、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、更换大功率蓄电池、将回收车辆配件和蓄电池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;三是强化行业安全管理。配合公安、消防等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会同公安部门对相关违法线索加大溯源打击力度,严惩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拆卸、改装的单位和个人,严厉打击向快递、外卖等行业群体违规租售超标、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或提供违规经营性“拼、加、改”装服务的行为。
截至目前,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零配件销售网点33家,检查中,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零配件均有合格证和“CCC”证书。
下一步,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职责分工,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,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,积极对各类经营主体普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及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提高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的经营理念,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生产、流通和使用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。